

最近剛好去電影院看了「電影版小林家的龍女僕:害怕寂寞的龍」電影裡面康娜的父親奇慕卡姆伊因為康那之前把龍玉破壞所以被父親放逐,因而來到小林家。那麼在法律上,如果父母無正當理由拋棄未成年子女,會有什麼樣的後果呢?
就父母無正當理由拋棄未成年子女,主要可分為刑事責任和民事責任兩方面。
一、刑事責任
首先,刑法上遺棄罪有以下規定
| 條文 | 內容 |
| 第 293 條 | 遺棄無自救力之人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千元以下罰金。 因而致人於死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
| 第 294 條 | 對於無自救力之人,依法令或契約應扶助、養育或保護而遺棄之,或不為其生存所必要之扶助、養育或保護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 第 294-1 條 | 對於無自救力之人,依民法親屬編應扶助、養育或保護,因有下列情形之一,而不為無自救力之人生存所必要之扶助、養育或保護者,不罰: 一、無自救力之人前為最輕本刑六月以上有期徒刑之罪之行為,而侵害其生命、身體或自由者。 二、無自救力之人前對其為第二百二十七條第三項、第二百二十八條第二項、第二百三十一條第一項、第二百八十六條之行為或人口販運防制法第三十二條、第三十三條之行為者。 三、無自救力之人前侵害其生命、身體、自由,而故意犯前二款以外之罪,經判處逾六月有期徒刑確定者。 四、無自救力之人前對其無正當理由未盡扶養義務持續逾二年,且情節重大者。 |
| 第 295 條 | 對於直系血親尊親屬犯第二百九十四條之罪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
對於未成年子女來說,根據民法第1084條第2項的規定,父母對未成年子女有保護及教養的權利及義務,因此在原則上,如果父母因為不想負責,或是因為沒錢就直接把小孩丟給別人養或是惡意遺棄的話,都會觸犯刑法第294條第一項的規定。
但事法律在這邊也有設置特殊的例外狀況,也就是刑法第294條之1,如果未成年子女曾經對於父母有犯下條文所列舉的狀況時,則例外不會成立刑法遺棄罪。
二、民事責任
除了刑事責任外,父母在拋棄子女之後,也會有民事上的法律效果,例如:
- 構成喪失親權的情形:
| 條文 | 內容 |
| 民法第1090條 | 父母之一方濫用其對於子女之權利時,法院得依他方、未成年子女、主管機關、社會福利機構或其他利害關係人之請求或依職權,為子女之利益,宣告停止其權利之全部或一部 |
| 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71條第1項 | 父母或監護人對兒童及少年疏於保護、照顧情節嚴重,或有第四十九條、第五十六條第一項各款行為,或未禁止兒童及少年施用毒品、非法施用管制藥品者,兒童及少年或其最近尊親屬、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或其他利害關係人,得請求法院宣告停止其親權或監護權之全部或一部,或得另行聲請選定或改定監護人;對於養父母,並得請求法院宣告終止其收養關係。 |
因為依照民法第1084條第2項的規定,父母對子女負有保護教養的權利義務。所以說這部分既然是義務,自然就不是隨便可以拋棄的,如果父母未能善盡此義務,甚至是有惡意遺棄的情形時,就有可能構成民法第1090條及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71條第1項的情形,此時法院即可依其他親屬、主管機關或社會福利機構的請求,為子女之利益宣告停止其親權,甚至宣告父母喪失親權。
- 構成未來子女對其減輕或免除扶養義務的事由:
| 條文 | 內容 |
| 民法第1118-1條 | 受扶養權利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由負扶養義務者負擔扶養義務顯失公平,負扶養義務者得請求法院減輕其扶養義務: 一、對負扶養義務者、其配偶或直系血親故意為虐待、重大侮辱或其他身體、精神上之不法侵害行為。 二、對負扶養義務者無正當理由未盡扶養義務。 受扶養權利者對負扶養義務者有前項各款行為之一,且情節重大者,法院得免除其扶養義務。 前二項規定,受扶養權利者為負扶養義務者之未成年直系血親卑親屬者,不適用之。 |
我會大你會老,在未來如果當曾經遺棄未成年子女之父母年老需要扶養的時候,在法律上因為曾經有未盡扶養義務的情形,所以子女就可以對未進復養義務的父母主張要減輕甚至是免除對於父母的扶養義務。換言之,就是未來子女可以用曾經被棄養作為理由,對父母主張減輕或是免除其扶養義務。
三、小結
如果是在動畫中,康娜換算成人類年齡顯然是未成年的,那當他的父親只是因為康娜破壞了龍玉就把他放逐的話,就很有可能會構成刑法上有義務遺棄罪的情形。而在民法上,法院也有可能宣告停止奇慕卡姆伊的親權。未來康娜也有可能可以主張減輕或是免除他對奇慕卡姆伊的扶養義務。當然上面的情節都是動畫、電影的內容,但是也要注意在現實生活中如果有周遭的人遇到或是面臨這類的情形,也要請他們好好想想法律上的後果,不要一時失慮而誤觸法網了!


